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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改暖气 害人害己
发布时间: 2024-03-12 预览次数:

按照《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用户不得拆改室内共用供热设施、扩大采暖面积或者增加散热设备。用户装饰装修房屋不得影响供热效果或者妨碍对设施进行正常维修养护。

  用户拆改室内自用采暖设施的,应当经供热单位确认不影响其他用户正常采暖和不妨碍设施维修养护。用户因拆改室内供热采暖设施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供暖系统属于公共设施,不能私自改动。原暖气片散热效果佳,使用寿命长,持久耐用,安全可靠;业主私自改暖后,安全可靠性较差,安装后存在明显的安全隐患。历年来,在打压试水及供暖期,私改暖气后发生都要发生多起跑冒滴漏事故,给业主及他人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压力。鉴于以上情况,建议业主不要私自改装暖气,如需改暖,必须经供暖公司同意,进行技术指导,统一验收,或由供暖公司负责改暖,否则产生一切后果及损失均由业主承担。

  在此,希望广大业主切勿私改暖气,下面是近年来天通苑小区因私改暖气引起的漏水事故,导致室内财物被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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